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夯实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产业基础
2017年09月13日 【字号:

国家粮食局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出台关于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下面我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以及当前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等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一、《意见》的出台,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对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的必然选择。粮食需经过加工和流通环节,再供应给消费者。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有助于将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全产业链有机协调起来,提高粮食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抵御粮食安全风险的能力。第二,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就是发挥粮食流通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作用,发挥粮食加工“调节器”、“蓄水池”的功能,立足终端消费需求,引导粮食生产结构调整,为消费者提供营养健康、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加速实现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同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第三,是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要求,把主产区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有效途径。随着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多元主体入市收购,产业链活力增强。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是多渠道拓展加工转化新途径、消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促进加工企业向主产区集聚,在延长产业链的同时提升价值链,增加附加值。

《意见》是国务院首次出台关于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思路举措,为引领粮食产业新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系列重要指示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等精神,对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作了顶层设计。《意见》的印发将有助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重点、形成支持合力,推动粮食产业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为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强力产业支撑。

二、近年来全国粮食产业经济蓬勃发展。近年来,国家稳步推进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加大粮食库存消化力度,进一步激发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活力,特别是2016年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后,玉米价格回归市场,企业生产成本大幅降低,极大地促进了玉米深加工、饲料等行业的发展,经济效益稳中向好。

根据2016年度全国粮食产业经济统计数据,纳入统计范围企业1.8万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8万亿元,同比增长13.3%;销售收入2.8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利润总额1321亿元。各类企业年处理粮食能力10.4亿吨,实际加工转化粮食4.8亿吨。

整体上看,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继续增强。产业化龙头企业2558家,占企业总数的14.3%,其中: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409家,占企业总数的2.3%。实现工业总产值1.16万亿元,占比41.5%;利润总额664亿元,占比50%;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率5.86%,高于粮食产业平均水平;建立优质原粮基地6546万亩,涉及农户数量1385万户。二是粮食产业逐步向优势地区集中依托粮源、区位、技术、人才和市场等优势,山东、湖北、安徽、江苏和广东5省粮食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均超过2000亿元,5省工业总产值合计占全国的50%左右。其中,山东、湖北粮食工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三是产业创新力度增大。2016年,企业研发投入98.6亿元,同比增长21.6%,获得专利2564件。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当年研发投入48.8亿元,获得专利1286件,占比均在50%左右。

三、各地在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中涌现出多种新模式、新亮点。各地在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中因地制宜,探索出很多新的经验模式,如: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产后服务带动模式、精深加工主导模式、主食产业化模式、循环经济模式、品牌引领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等,形成了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鲜活样本。在品牌引领模式上,吉林省全面推进“吉林大米”品牌建设,在充分挖掘优质粮食资源的基础上,着力实施吉林大米“五个一工程”,即:集中打造“吉林大米”核心品牌,组建吉林大米产业联盟,搭建吉林大米网电商平台,制定吉林大米系列质量标准,建立吉林大米直营网络。2016年全省稻谷加工业产值增长了16.7%,带动农民增收10亿元。在产后服务带动模式上,四川省大力实施“川粮产后服务工程”,建设粮食烘储中心,截止目前,省级财政下拨资金2.13亿元,为105个县173个项目购置了1000多台(套)烘干设备,帮助烘干清理粮食115万吨,挽回晾晒、虫霉等粮食损失4.7亿元。在精深加工主导模式上,河南省设立了总规模5亿元的粮油深加工企业扶持基金。在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上,中粮集团在上游布局农业服务和物流贸易,中游发展精深加工,下游培育“大品牌、大市场”,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布局,年加工能力9000万吨、国际贸易量8000万吨,形成了较强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在主食产业化模式上,西安爱菊集团积极推进主食产品物流和网点建设,已建设1000余个网点,配备150多辆专业配送车,构建起西北地区粮食行业规模最大的连锁网络。

四、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将有新举措

一是,对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新举措。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从2017年起在流通领域启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包括“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三个子项,目标是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流通和交易机制,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同时提高种粮农民收益。2017年重点支持的黑龙江等16个省份已启动实施;支持国家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推进产业向主产区、粮油特色产区、粮食关键物流节点等优势产区集聚,形成集技术研发、检测认证、仓储物流、加工销售、金融服务等综合配套公共平台,在全国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好国家已经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意见》提出“统筹利用粮食仓储设施资源”,即有效盘活改革后粮食仓储企业的设施,以粮食仓储设施为资本,扩展粮食仓储服务范围,多渠道开发现有仓储设施用途等。《意见》还提出,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中,大力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是,在财税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国家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落实粮食产业相关补贴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

四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

五、国家粮食局加快推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工作举措

《意见》提出“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粮食局将推动在国务院相关部门间建立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协同推进机制,督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把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作为一项战略性、长期性工作,狠抓落实、创新突破、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统筹指导。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指导意见、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指导各地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精准、有效的配套措施等。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做好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各项服务工作,如:开展试点示范、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对接与技术合作、推动标准制定、加强人才培养等。四是,做好典型宣传和督查指导。抓好典型带动,及时总结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和新模式,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模式,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