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部署在春节前掀起政策性粮食收购新高潮
2008年12月26日 【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元旦后、春节前打一场粮食收购攻坚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让广大种粮农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为明年粮食生产发展奠定基础,省粮食局于12月26日召开部分市、县粮食收购工作座谈会,强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掀起政策性粮食收购新高潮。

  一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消除农民恐慌心理。目前国家已分三批下达给我省国家临时储存粮食的收储计划,今后还将根据各地粮食收购进展和市场情况,及时下达后续批次收储计划,完全能够满足农民余粮销售的需要。这次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将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择机在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心里有底,自主选择卖粮时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增加卖粮收入;消除多元市场主体的观望心理,促使其入市收购,扩大市场收购量,减轻政策性收购的压力。(2)加强粮食收购监督检查。要在组织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省局提出的领导责任制、情况报告制、领导巡回检查制、干部包库制等四项工作保障机制。(3)给当地政府当好参谋。要掌握当地粮食收购全面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对粮食收购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请当地政府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送交秩序维护工作,对扰乱收购秩序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4)加强工作协调。要与辖区中储粮分公司直属单位搞好工作配合和协调,主动沟通情况,掌握各收购库点的收购计划进展情况,及时申请增加收购指标,帮助解决收购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坚决不得出现收收停停的情况,对地方和辖区中储粮直属单位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协调解决。(5)加强粮食收购生产安全管理。在保证多收粮、收好粮、储好粮的前提下 ,要把粮食收购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在收购期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粮食收购不单纯是粮食部门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要把粮食收购工作纳入政府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合力。(1)抓好粮食收购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要召开乡镇长会议,对抓好粮食收购工作提出要求;乡镇要召开村干部会议,提出政策宣传要求,要通过各级政府的工作,把政策宣传到农户。组织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送粮秩序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为送粮农民提供方便。严肃粮食收购纪律,要求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粮食收购,不得卖人情粮,对违反收购政策要求的人和事,必须严厉查处。(2)落实乡镇干部驻库制度。在粮食收购期,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干部驻库,监督粮库收购,协调农民有序交售。(3)要负起组织指导农民的责任。加大农民安全储粮、整理增值的组织指导力度,既要保证粮库收购的粮食安全储存,也要保证农民家中不坏粮。

  三是加强收购库点的收购管理。(1)加快日收购进度。各收购库点要早开门、晚关门,延长收购时间,多开卸车口。针对大豆收购进度慢的情况,各大豆收购库点要增加清选设备,明确启动大豆收购的库点的日接收能力,大中型库要达到日收购1000吨以上,小型库要达到日收购500吨以上。对农民送粮车从入库到出库要实行时间限制,提高库内车辆周转效率。(2)规范验质、检斤规程。各收购库点必须实行密码验质、公开检斤,化验员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化验室,对主化验员必要时要实行县内交叉上岗的办法。要强化复验制度, 各收购库点每天复检样品不得少于10份。送粮农民对验质结果有异议的,必须保留样品。(3)搞好优质服务。收购库点要设立农民休息室和农民食堂。元旦后,各收购库点要将粮食收购“八不准、五公开、三满意”的收购承诺,在粮库门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要树立“宁可千辛万苦,不让送粮农民一事为难”的思想。(4)挖掘收储、烘晒潜力,争取多收粮、收好粮。在严格执行政策、主动搞好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挖掘收储、烘晒和物资、人员等方面潜力,尽可能多收粮、收好粮,真正做到收得进、烘得了、储得下、不坏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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