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同意临沂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为
国家粮油标准验证工作站(临沂质检站)的复函
2020年12月28日 【字号:
国粮办发〔2020〕449号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你局《关于临沂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设立国家粮油标准验证工作站的请示》(鲁粮字〔2020〕64号)收悉。根据《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办发〔2014〕33号),在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临沂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为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机构,名称为“国家粮油标准验证工作站(临沂质检站)”,接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承担有关粮油标准研究、科学性验证和分析测试等任务。

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对临沂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的指导,支持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相关规定,开展标准研究验证测试等工作,加强能力提升,严格规范管理,并及时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