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2021年05月11日 【字号: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5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renbaochu@163.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bsqwxf@163.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七六三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czj763@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5月12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报考单位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5月14日8:30至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安排在各单位。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请到浙江省杭州市青园19幢3楼309室;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的考生,请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大通路331号办公楼311室;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七六三处的考生,请到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龚塘村10号3楼会议室。

请考生带齐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没有工作证的考生,可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2.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于2021年5月15日8:3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5月15日上午8:00前到面试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未按时报到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请到浙江省杭州市青园19幢3楼309室;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的考生,请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大通路331号办公楼311室;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七六三处的考生,请到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龚塘村10号3楼会议室。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本人体检。体检于5月17日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在所报考的单位门口集合,携带好身份证和一寸照片,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机关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青园19幢3楼;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大通路331号办公楼;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七六三处: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龚塘村10号。)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进入考察环节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信息。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机关服务中心:0571-85119355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0574-86370846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七六三处:0579-89015770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85118073

附件:1.面试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     
2021年5月11日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