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等5省认真开展夏粮收购执法督查
2018年09月30日 【字号:

截至9月30日,2018年夏粮和早籼稻旺季收购工作圆满结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南等省粮食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以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要求,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监管,确保了夏粮收购工作规范有序,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江苏省粮食局及早部署,联合省工商、物价、农发行分支机构、中储粮南京分公司成立省夏粮收购工作督查组,通过“满意苏粮”APP,随机确定被督查库点,直奔收购现场,对超标粮食处置、粮食卫生指标快速检验设备配备、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以及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等情况,开展了“四不两直”督查。今年,全省夏粮收购平稳顺畅,国有企业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中主渠道特征明显。

安徽省粮食局科学研判粮食产购销和政策形势,及时下发通知,对做好2018年夏粮收购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组织苏鲁豫皖4省13市31县签订了《苏鲁豫皖毗邻地区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合作协议书》,开展协作执法,将夏粮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和省级储备粮检查等多项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共同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智慧皖粮”售粮通APP系统,为售粮农民提供掌上售粮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该省今年市场化收购占95%左右,农民满意度明显提升。守住了“不出现‘卖粮难’,不给农民‘打白条’,不让粮食受损失”的工作底线。

江西省粮食局高度重视早稻收购监管工作,专门成立了省粮食收购协调工作小组,会同省发改、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粮食收购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粮食收购市场检查,部署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同时,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在收购库点、政务网站、“赣粮执法”微信平台宣传国家收购政策,公布各级粮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让农民卖“明白粮”,确保售粮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河南省粮食局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联合省工商、价监等部门组成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组,对部分市县夏粮收购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市场化收购过程中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售粮款”、“不执行统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达到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条件的地区,及时将监督检查工作重心调整到市场化收购过程中来。

湖南省粮食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牢记使命推进收储制度改革深化人性化服务”主题活动,把收购环节“人性化服务”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同时,还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在收购期间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派出督导组赴各市州重点督导收购政策执行、人性化服务的开展,以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情况,确保了全省早稻收购秩序平稳。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指导各主产区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各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粮食收购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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