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02月07日 【字号:
国粮办执法〔2020〕3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直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案件核查、年度考核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执法督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总体规模控制在500人左右,其中,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执法督查专业人才约300人,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约200人。由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直管理局根据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分配名额,从本辖区相关人员中择优推荐,并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司局单位审定后,列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人才库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实行动态管理。

二、推荐范围和专业方向

(一)推荐范围。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各垂直管理局和储备仓库业务骨干;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专业人员;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等相关专业人员。原国家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二)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粮食执法督查分为实物(含仓储管理)、质量、账务、统计等检查专业方向。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分为储备棉、储备糖、综合物资、原油、成品油、救灾物资、防汛抗旱物资等检查品类,实物、账务、质量、安全等检查专业方向。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推荐专业或方向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熟练掌握推荐品类和专业方向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材料撰写和计算机信息化能力,能胜任相关检查工作。

(三)近年来在国家或省市级组织的库存检查或涉粮涉储案件核查中,承担过被推荐专业类别的具体检查任务。对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选取,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有关劳动法规中高强度体力劳动和攀高作业要求。

四、推荐方式和程序

粮食、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人选分别由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各垂直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推荐。2020年11月底前,由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直管理局公布专业人才推荐范围、条件、程序、规模等相关事宜,启动人才库推荐工作。分配名额见附件1-1、1-2。

(二)推荐报名。原则上,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参选人员,由市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推荐;垂直管理局和储备仓库业务骨干由垂直管理局组织推荐;中央和省直企业参选人员可组织有关企业按照在地原则组织推荐。相关推荐材料于2020年12月20日前按类别分别报本辖区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直管理局。推荐时应明确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人选涉及多个检查品类或专业方向的,应明确首选检查品类或专业方向,并排在第一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应主动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给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直管理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石化企业应主动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直接推荐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储备司。

(三)名单审核。2020年12月30日前,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直管理局分别成立由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小组,采取集中讨论等方式,对所有推荐人员组织统一审核。审核后,将相关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四)审定公示。2021年1月中旬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会同有关司局单位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纳入人才库。必要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可直接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人才库。

五、使用和管理

(一)专业人才的使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随机抽调和利害回避等原则,选用人才库人员开展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核查及相关领域调查研究、课题探讨、技术咨询等。所在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专业人才的工作表现可作为对本人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专业人才的管理。原则上人才库每三年调整一次。对因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不能满足检查需要、违反检查工作纪律或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人才库抽调工作的,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及时申请退出人才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人才库管理办法,强化动态管理,为专业人才施展才能提供广阔舞台,并通过组织培训、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为专业人才实现自我发展和成长拓宽路径。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协调,强力推进,主动加强与辖区有关单位、企业沟通合作,认真做好人才库人选推荐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被推荐人选从事的业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参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检查实际表现等情况,特别要结合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2020年国家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大清查等工作,综合考评,严格把关,分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进行择优推荐。

(三)做好后续工作。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备案。要及时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更新相关信息,做好信息维护管理。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