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粮食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湘粮人联[2010]5号

各市州粮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省粮食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预赛通知》(国粮办人〔2009〕116号)精神,鼓励全省粮食行业广大职工钻研技术、苦练技能,大力推动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粮食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省首届粮食行业职业岗位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设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工种)。

  二、参赛人员

  全省粮食行业从事粮油保管、粮油质量检验职业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为体现群众参与的原则,在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二等奖人员不再参加竞赛)。各市州和局直单位在组织培训或选拔赛的基础上,分别组队参加本届大赛,每队6人,其中领队1人、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检员各2名、联络员1人。

  三、竞赛职业标准

  竞赛由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竞赛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命题,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考试内容。

  四、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湖南省粮食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湖南省粮油科研设计院、湖南省经济贸易技工学校、湖南长沙霞凝国家粮食储备库。

  (三)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领导及成员由局领导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五、竞赛奖励

  (一)获得两个竞赛职业第一名选手,依程序报省总工会授予“湖南省五一先锋”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择优选派代表我省参加“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同时由省粮食局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二至六名的选手,由省粮食局授予“全省粮食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由省粮食局颁发奖金、荣誉证书。

  (四)对技能大赛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成绩均合格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对组织工作出色,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2010年4月下旬。

  (二)竞赛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长沙粮食交易中心——省粮科院新址。

  (三)竞赛形式:由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3月30日之前。

  (五)联系人:赵凤兰,电话:0731—84813227;传真:0731—84813228。

  七、组织领导

  各市州粮食局、省直有关单位对此次竞赛要精心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鼓励全行业基层企业职工积极参加,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培,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改善粮食企业岗位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高级技能人才比例。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出能人,树立典型,形成全省粮食行业学业务、钻技术、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1、首届全省粮食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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