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关于举办首届
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广大职工钻研技术,苦练技能,全面提高粮食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国粮办人[2009]1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省首届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此次竞赛为省级二类竞赛。为推动竞赛活动的广泛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职业与命题标准

  竞赛设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

  竞赛由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命制,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考试内容。

  二、参赛选手条件

  凡从事粮油保管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省内粮食行业职工均可参赛。

  三、赛事安排

  竞赛包括选拔赛和省级决赛。

  (一)选拔赛

  选拔赛主要为各市局选拔出参加省级决赛的选手。

  1、竞赛方法:各设区市粮食局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选派本地区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选拔赛。每个市(区)各职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6人(每人限参加一个职业)。选拔赛采取粮食行业特有工种(高级工)技能鉴定的方式进行。

  2、赛题命制:

  试题从国家题库粮食专业分库提取,由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

  3、竞赛时间:2009年11月底。

  (二)省级决赛

  1、参赛方法:以市(区)为单位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每个代表队由领队1人、选拔赛产生的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各3人、联络员1人组成。

  2、赛题命制:

  试题由省粮食局命制并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3、竞赛时间:2010年3月下旬。

  省级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和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省级决赛设置优秀团体奖(分一、二、三等奖)、优秀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和优秀组织奖。每位选手的比赛成绩为个人赛成绩,每个参赛队6名成员的总成绩为代表队的团体成绩。

  (二)表彰奖励与职业资格认定

  表彰奖励按省级二类竞赛有关规定执行。

  省粮食局向国家粮食局提交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认定职业资格的申请,由国家粮食局根据申请情况,结合备案试题的命题标准及选手成绩等因素,认定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最高认定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选拔赛产生的选手,在省级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在选拔赛认定的职业资格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

  选拔赛中取得前3名成绩的选手,可根据鉴定等级破格认定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五、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粮食局及省粮食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活动。一是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本地区职工积极参赛。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尽快选拔出本地区的参赛选手,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选手学习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技能培训教程》以及《职业操作技能考试手册》,提高素质,赛出水平。三是要选出能人,树立典型,通过技能大赛,促进职工学知识、钻业务、练技术,形成全行业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各设区市粮食局务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本市的竞赛联络员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报送省粮食局人事处。

  (省粮食局人事处联系人:谭娟、电话:029-87260363、传真:029-87260363、 电子邮箱:shxilsh87260363@tom.com)。

  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技能培训教程》以及《职业操作技能考试手册》均已出版发行。各地可与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3906096、63906066,也可在国家粮食局网上直接订购)。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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