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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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目 录 一、现状和问题 前 言 我国农户储粮数量巨大,损失严重。制定实施《“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规划》,开发“无形粮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减损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对扩大内需、保证民生、实现和谐发展必将产生积极影响。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发〔2008〕24号)、《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年)》(国办发〔2009〕47号)、《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等文件要求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做好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的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0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在2007年试点、2009年扩大试点和2010年正式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的基础上,围绕建立推广农户科学储粮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联合编制了“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农户储粮现状 近年来,我国农户家庭储存的粮食每年约5000亿斤,约占当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的50%。根据国家粮食局调查数据,2007年、2008年、2009年全国农户储粮数量分别为4915亿斤、5076亿斤、5357亿斤。以2009年为例,当年粮食总产量10616亿斤,年末农户储粮库存5357亿斤,约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50.5%。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乡村户数约2.5亿户,其中种粮和存粮农户约占85%,即2.1亿户。13个主产区共有1.57亿农户,占全国农户63%;2009年年末农户储粮3890亿斤,约占全国同期农户储粮总量的73%,粮农户均储粮约2760斤;其中东北地区等粮食主产区粮农户均存粮数量更大,如黑龙江、吉林等省户均存粮近1万斤。2009年末全国各省农户储粮数量分布情况见图1。 由于农户储粮装具简陋,保管技术水平低,受鼠害、虫害和霉变等因素的影响造成粮食大量损失,主产区农户储粮损失情况尤为突出。据国家粮食局抽样调查,全国农户储粮损失率平均为8%左右,每年损失粮食约400亿斤,相当于6160万亩良田粮食产量。农户储粮主要粮种中,玉米损失率最高,平均约为11%;稻谷平均损失率约6.5%,小麦平均损失率约4.7%。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因鼠害的损失约占总损失量的49%,因霉变的损失约占总损失量的30%,因虫害的损失约占总损失量的21%。分地区看,农户储粮损失最严重的为东北地区,平均约为10.2%;其次为西北地区,约8.8%,长江中下游地区约7.4%,黄淮海地区约5%。而且,由于农户储粮条件差,科学储粮技术推广不够,造成粮食品质下降严重,甚至发生农药、化肥等对储粮的污染,对我国粮食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二)前期工作基础和存在问题 为减少农村粮食产后损失,近年来,国家粮食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研发和示范推广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十一五”期间启动了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补助投资7.0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配套和农民自筹,总投资23.7亿元,共为全国25个省(区、市)的近200万个农户配置了新型储粮装具。专项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明确了技术路线,规范了仓型标准,探索了资金筹措方式,积累了管理经验,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农户的一致认可和欢迎。 一是确定了农户科学储粮技术路线和仓型标准。在科技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中专项组织农户科学储粮攻关课题,开发了适用不同地区不同粮种的16种农户储粮仓型,在11个粮食主产区建立了示范区。2007年国家发改委安排600万元补助投资在辽宁、山东、四川三省进行适合于玉米、小麦、稻谷不同粮种的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试点,确定了专项实施的主要仓型,颁布实施了《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编制了《农户小型粮仓通用图集》,并依托有关科研设计院所对专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是进行了大规模的农户新型储粮装具建设推广。2009年进一步扩大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在粮食主产区和西部产粮区14个省区为57.2万农户建设了标准化新型农户粮仓。减损效果显著,深受农民和各级政府的欢迎。在此基础上,2010年23个省区正式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为农户配置科学储粮装具138万套,将于2011年夏粮收获前全部投入使用。 三是形成了比较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管理模式。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国家粮食局制定了《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专项投资管理模式。一是多方筹集资金。专项投资按照中央补助投资30%、地方配套30%~50%、农户自筹20%~40%的方式筹集。二是农户自愿参加。参与项目的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入选农户在当地进行公示,并与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三是统一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分别依托国家级和省级技术支持单位,做好仓型筛选、完善和技术服务工作。四是全部公开招标。装具加工单位全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五是严格资金管理。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户专人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核拨,确保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合规。六是保证粮仓质量。储粮装具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加工生产,出厂前和发仓时都要通过质量检验。 “十一五”期间,专项实施已经配置的200万套储粮装具可存储粮食约79亿斤,按平均减损6.5%测算,每年减少储粮损失5.1亿斤,可为农户增收4.8亿元,东北地区农户购置装具投入资金两年即可通过减损收回成本,其他地区农户三年可收回成本,减损增收效果十分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深受农民和各级政府的欢迎。农民普遍反映,新型粮仓改变了传统储粮方式,推广了科学储粮技术,减少了农户储粮损失,称该项目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惠民工程”。 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地方政府对农户科学储粮重视不够,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致使个别粮食主产区实施专项积极性不高。二是仓型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满足不同农户需要。三是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的宣传力度和对农户的技术指导还不够。四是资金管理和拨付程序等需进一步完善。以上问题将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予以解决。 专栏2:“十一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效果评价
(三)“十二五”实施专项的必要性 在我国粮食消费刚性增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产难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通过科学储粮减少产后损失,开发“无形良田”,将对全国粮食增产保障供给产生积极作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体现。为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农户储粮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虽然“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补助投资在部分省区启动了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但全国粮农覆盖率不足1%,农户储粮条件改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十二五”时期将是推进农户储粮工作的攻坚阶段,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中关于“从今年起,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建设资金,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为主产区农户改善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投资引导和扶持力度,扩大专项实施规模,切实改善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为近200万农户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的基础上,经与各省(区、市)充分沟通,综合考虑各地区提出的“十二五”建设需求、粮食生产状况、地方政府资金配套能力、农户积极性和现有工作基础,以及中央补助投资安排规模的可行性,计划在2011~2015年,再为全国粮食主产区和主要产粮区的800万农户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使项目实施地区的农户储粮损失率降低到2%以内。同时,在粮食主产区开展种粮大户新型储粮设施建设试点,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的小型钢板筒仓。并逐步建立国家和省级政府支持农户科学储粮的长效机制,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购置的方式,为农户配置科学储粮装具。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各地区粮食生产状况,建设项目主要安排在粮食主产区和主要产粮县,优先考虑在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和农户积极性高的地区实施。结合《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确定的800个粮食主产县,在粮食主产省区安排农户总数量的约58%,其他地区约42%。项目县和农户要相对集中。 2.多方筹资,量力而行 项目采取中央投资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中央投资补助比例按30%左右掌握,省级财政配套不低于30%,其余40%左右由农户自筹解决。原则上地方配套应由省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各地根据财政预算,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每年建设规模。 3. 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既需要国家在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又要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农户要自愿提出申请,有明确参与项目建设的意愿并符合相关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及其它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建设。 4.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项目采用标准化仓型和设计图纸,通过公开招投标,严格控制单仓造价和建设标准,加强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保证给农民的装具经济实惠,坚固耐用,质量一流。 三、建设任务与投资测算 (一)建设任务 专项主要结合《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省区和粮食主产县,在粮食产量大、增产任务重、地方政府和农户积极性高的地区实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在全国为符合项目选点要求的800万农户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二是试点建设适合规模化生产的农户和农场的小型钢板仓(储粮100吨-300吨)和相应配套设施;三是对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技术指导。 1.建设800万户标准化储粮装具 规划期内共为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条件的800万农户建设各类标准化小粮仓(装具),原则上每户一套。北京、上海、江苏、海南、西藏5省明确“十二五”期间不实施专项。其中,粮食主产区规划建设465万户,约占规划总数量的58%,农户覆盖率3%;产销平衡区规划建设260万户,约占规划总数量的33%,农户覆盖率5%;粮食主销区规划建设75万户,占规划总数量的9%,农户覆盖率2%。分地区规划建设规模见表1。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储粮粮种、储粮习惯以及储粮生态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前期项目取得的成功经验,在规划建设中继续采用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木骨架金属网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仓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新仓型、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其中彩钢板组合仓和热浸镀锌钢板仓约590万套,可储粮约125亿斤;东北地区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约200万套,可储粮约206亿斤;新疆木骨架金属网仓10万套,可储粮约2.4亿斤。 表1:按粮食产区规划建设规模表
表2:规划采用仓型及其适用粮种
针对粮食主产区和粮食主产县种粮大户的需求,开发储粮规模超过100吨的农户储粮粮仓,研究与之相适应的粮食干燥、清理设备,试点建设适合规模化生产的农户和农场的小型钢板仓。重点在吉林、湖北等地的农场和种粮大户建设1000套。 3.逐步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户科学储粮的宣传推广工作,结合为800万农户配置储粮装具,引导企业加大为农服务力度,加强对农户储粮装具使用技术指导,加强农户科学储粮知识的培训,加大绿色环保储粮新技术、新装具的研发推广,推广干燥、清理、烘干、防虫、防霉等技术应用。建立以国家级专业科研机构为依托,以省级科研机构为支撑,以基层粮库(站)为基础的农户储粮技术服务体系。 专栏3: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二)投资测算 农户科学储粮建设采取中央投资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国家扩大内需的要求,通过中央投资引导,拉动各方面的投资和消费需求,中央投资补助比例按30%左右掌握,省级财政配套不低于30%,其余40%左右由农户自筹解决。 本规划期内总投资约98.4亿元。其中:(1)支持800万户购置储粮装具,总投资约93.4亿元。(2)支持大农户建设储粮设施,总投资约2亿元。(3)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户技术培训费用,约3亿元。具体见表3。 表3:专项建设投资测算表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支持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中央投资补助具体额度在编制年度计划方案时统筹考虑。 四、效益和风险 (一)经济和社会效益 该专项工程主要为配置装具,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实施期间即可产生经济效益,而且一次性投入,效益可长达15年。预计项目实施期末,在800万个项目点农户中可将储粮损失率减少到2%以内,每年可减少储粮损失约21亿斤,产生的经济效益约20亿元(粮食价格按照0.95元/斤计算);所有装具有效使用寿命期内(15年)可减少储粮损失近315亿斤,产生的经济效益约300亿元。从农户自筹资金购置装具的投资回收期看,基本可在2~3年内收回成本。 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不仅能够促进农民减损增收、从源头上保证粮食品质、显著改善农户居住环境,而且是实现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最直接、最现实、最节省、最快捷的途径,是粮食流通节能减排、节省资源的重要措施。据测算,专项实施完成后,每年可以减少化肥使用量7.5万吨、减少农药使用量约1.4万吨,东北地区还将大大减少高水分粮食烘干数量,节省大量的煤、电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 专栏4:减损增效案例
专栏5:800万户农户减损产生的经济效益分析
(二)风险及应对措施 由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涉及千家万户,各地农户储粮习惯和方式具有较大差异,情况复杂,实施难度大。特别是投资方式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等共同出资的方式,资金筹措和管理难度大,加上粮食生产和流通形势的发展变化,项目实施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和不确定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落实方面 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不能完全落实,建设规模和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省级财政配套能力弱,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难度较大,农户自筹资金也有难度。应对措施:可加大农户科学储粮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并与省级财政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将省级配套资金比例提高,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装具生产和价格方面 由于专项所需新型农户储粮装具数量巨大,目前规模化生产装具的制造企业数量较少,初期可能会存在生产供货能力不足的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材料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专项具体实施中存在一定风险;不同地区和农户对储粮装具的仓型、规格等需求的多样化,现有仓型可能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应对措施:针对部分省区供货能力不足问题,可培育、建立稳定的装具加工生产基地,并形成批量化的生产能力;可采取原材料提前招标锁定价格等方式规避原材料涨价带来的风险;加大仓型的完善和研究开发力度。 3.组织管理方面 由于专项点多面广,且涉及广大农户,实施难度较大。从确定试点农户和到与农户签订补助协议、落实自筹资金,从粮仓招标、制作、运输、安装到对示范农户进行科学储粮培训,工作量十分巨大,操作过程耗时耗力。另外,随着订单农业等粮食产业化生产的发展以及“粮食银行”等业务开展,农户储粮方式和数量将会出现变化,这也将给专项的实施带来一定影响。针对上述问题,应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早落实项目县、乡(镇)和村(组)和项目农户,在下一个年度计划任务下达前完成项目农户的确定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及发改、粮食部门要提高对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专项建设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逐级落实责任。 (二)规范招标,强化监督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结果和采购价格、数量等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专项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项目实行受益公示制,项目县应对项目点农户装具型号、中标价格、补贴金额等以及自愿参加的农户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档案信息系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统计和跟踪。 (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各省必须按照《农户小型粮仓通用图集》组织招标、生产和供货,质量产品应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仓型,提高科技含量,保证质量,方便使用。原则上小型粮仓使用年限应达到15年或者20年以上;同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要求。在满足农户需求、保证粮仓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单仓造价,用同样的资金配置更多的粮仓。 (四)专项引导,培育市场 通过“十二五”专项大范围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争取到“十二五”末,将逐渐形成有稳定的农户需求和质量可靠的制作企业供应市场,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将标准化农户科学储粮装具纳入农机具补贴范围,政府对指定的装具在销售环节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推进农户科学储粮装具购置市场化和政府支持长效化。 附表1:2009年农户数量和存粮情况表
附表2:各省(区、市)专项规划实施农户规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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