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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3年03月14日

苏粮人[2013]2号

各市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2〕156号)的要求,结合《国家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二五”粮食行业人才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江苏省粮食行业“十百千万”人才发展计划,加快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省粮食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举办第三届江苏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根据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工种)设置要求,大赛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分设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二、参赛人员和人数

  全省粮食行业在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岗位上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业人员。具体条件为: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技术,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各市和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组织一个代表队(选手4名,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各2名)参加决赛,每个参赛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的比赛。

  三、竞赛职业标准

  大赛活动按照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组织实施。

  四、竞赛组织

  大赛由省粮食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同举办,江苏天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无锡市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无锡粮食科技物流中心具体承办。大赛成立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委会主任、总指导、副主任由各厅局领导、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及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担任,委员由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人事处。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专家、教授及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担任,负责大赛的业务指导和考试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市粮食局自行组织进行,决赛由组委会安排专家组织考试,试题由国家题库粮食专业分库提取,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

  五、竞赛奖励

  1、对职工组获得技能大赛各工种前三名选手,报请省人社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对职工组获得技能大赛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报请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3、对职工组获得技能大赛各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学生组各工种第一名的由省粮食局授予“江苏省粮食行业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4、大赛设团体奖。对参赛代表队获得总分前三名的,由省粮食局颁发第一、二、三名团体奖牌,对获得个人三等奖以上的单位颁发优胜奖,其他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决赛时间

  决赛定于2013年3月28-29日在无锡举行。3月15日前各市粮食局和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决赛地点在无锡粮食科技物流中心。各市初赛时间自行确定。

  各市粮食局对此次活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本地赛事,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鼓励全行业基层企业职工积极参加,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代训、以赛促培,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改善粮食行业岗位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深入推进省局“十百千万”人才计划。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出能人,树立先进,形成全省粮食行业学业务、钻技术、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第三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略)

 


江苏省粮食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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