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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粮食局湖北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暨推荐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的通知
2012年12月14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粮食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掀起全行业岗位练兵的热潮,大力推进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省粮食局、省总工会拟定于2013年3月开展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推荐选拔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食保管员和检验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凡在第一、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均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二、竞赛工种

  竞赛包括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工种。

  三、竞赛内容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决赛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命题,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考试内容。

  四、竞赛时间

  201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形式及命题

  各市、州在2012年12月底前按照竞赛内容自行命题进行初赛选拨。初赛结束后10日内,各地以市、州为单位,推荐4-6名(其中:检验员2-3名、保管员2-3名)成绩优异者参加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六、表彰奖励

  (一)对获得粮食保管员、检验员竞赛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获得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十名选手,由省粮食局授予“全省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报请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有关要求

  本次竞赛,既是全省粮食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也是为全国第三届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荐选拔人才。各地粮食局和总工会要互相配合,高度重视,共同组织,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工种优秀人才参加竞赛选拨,争取把本地区最高水平的职工推荐出来。

  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省局组织的集训,经过集训,然后挑选选手参加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省总工会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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