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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参加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上海市初赛工作的通知
2012年09月05日

沪粮人〔2012〕76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单位:

  国家粮食局拟于2013年上半年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2〕15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下半年举办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上海市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赛职业

  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

  二、初赛组别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设置职工组。

  三、初赛内容

  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命制,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考试内容。

  四、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为在职从业人员。其中,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根据选手来源不同,分设企业组(粮油仓储企业)和机构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凡在第一、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均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初赛。

  五、具体安排

  (一)初赛报名

  1、初赛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11月30日。

  2、初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上海市初赛报名表》见附件2)

  (二)初赛时间

  另行通知。

  (三)组织形式

  由市粮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四)赛题命制

  由市粮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命制,并在初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赛题和成绩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五)初赛选手的职业资格认定

  对初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向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认定职业资格的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员参与、层层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初赛选手报名工作。

  (二)注重从生产一线选拔优秀选手,扩大竞赛社会影响,激发粮食行业职工学习的热情,在本市粮食行业掀起岗位练兵的高潮。

  (三)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技能竞赛的意义和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的突出事迹,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并带动更多的劳动者争当技能型人才,为行业发展多做贡献。

  联 系 人:徐丽娜,管海晴
  联系电话:021-62876948,62874530*2508
  传  真:021-62876948
  联系邮箱:linaxu1027@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2508室
  邮政编码:200041

  附件:1、《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2〕156号);(略)
     2、《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上海市初赛报名表》。(略)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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