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粮食局安排部署安全储粮和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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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字号:

7月14日,自治区粮食局召开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视组情况反馈电视电会议和自治区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自治区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荀旭同志对“两个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开展的“两个安全”大检查从7月14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范围是区内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粮油仓储企业。重点从“两个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两个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安全度汛度夏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巡视组反馈问题督查落实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自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宁储粮公司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层层动员、制定检查清单,全面开展“两个安全”大检查工作。

自治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文娟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区粮食行业“两个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粮食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检查各项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力推动大检查工作。二是迅速部署行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强化监督问责。要加大对企业开展大检查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自查不改、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站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市粮食局和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动员会。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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