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应急供应体系

一、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明确了国家粮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事项。目前全国制定了31个省级粮食应急预案、365个地市级粮食应急预案、2239个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四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二、应急储备基础进一步夯实。2014年底,中央储备粮(指中央战略专项储备)和食用油分别比2008年初增长14%和226%;地方储备粮和食用油分别增长50%和387%。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中,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库存比例超过70%,实现了优先保证口粮安全的要求,在调控市场、救灾应急、保证供应、稳定粮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各方面普遍认可。

三、应急供应体系初步建立。2013年5月,为进一步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国粮调〔2013〕115号),就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其后,各地粮食部门积极推进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各级粮食行政部门初步确定应急供应网点4万多个,目标是实现城乡全面覆盖、辐射村屯社区的合理布局。此外,各地还确定应急加工企业5000多个、应急配送中心2000多个、确定应急储运企业3000多个,涵盖加工、配送、储运、供应的粮油应急供应体系基本建立。

四、应急培训演练逐级开展。2006年以来,国家粮食局举办4期粮食应急培训班,培训省级粮食应急人员约1200人次。2013年全国共举办省级粮油应急培训30多批次,培训4000人次左右;省级以下粮油应急培训960多批次,培训2.2万人次。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了应急模拟演练活动,据统计2014年全国共举行应急演练活动200多次,有效增强了应急意识,提高了应急反应、保障和后期处置的实战能力。

五、应急实战能力初步显现。部分地区因重大自然灾害等启动了粮食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了各类粮食应急事件,粮食应急实战能力得到了检验。2007年以来,在地震、洪涝、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后以及粮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各地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了军需民食和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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