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明确8项重点工作

1月27日,市粮食局召开2016年天津市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粮食流通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二五”及2015年我市粮食流通工作,科学分析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2016年粮食流通工作重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马超英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吴丽祥副局长莅临会议。

市粮食局朱军局长明确2016年我市粮食流通8项重点工作:一是以区县长责任制考核为主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抓紧制定全市考核方案、粮食流通工作考核细则,积极推动区县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二是以加大资金投入为基础,积极推动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安排,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仓房功能提升改造建设。三是以落实区县粮食储备规模为重点,切实推动储备粮科学管理上水平。完善以市级储备为主导,市和区县两级粮食储备各司其责、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各项储粮制度,完善储备粮监督监管机制,提高储备粮科学化管理水平。四是以落实产销合作项目为突破口,建立可靠的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关系。制定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方案、粮食产销合作基金使用办法和产业政策,支持市外粮食企业在我市创建储、加、销基地及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继续深化与粮食主产区产销合作关系,积极做好“引粮入津”,有效保障我市粮源稳定。五是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为契机,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摸清我市粮食产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积极扶持优质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六是以落实成品粮油储备规模为切入点,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市和区县成品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所有制、动静结合的两级成品粮储备制度,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完善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加强粮食应急供应演练。七是以持续推进依法管粮能力建设为抓手,提高粮食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职权目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学习,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执法监督。八是以持续推进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着力点,确保粮油产品优质健康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建立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专项基金,积极推动检化验能力建设;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最后,朱军局长强调: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粮食流通业务工作“五个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进一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围绕粮食工作大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马超英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市2015年粮食流通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一是要大力提升粮食流通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继续推动《天津市“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3-2020)》实施,进一步推动粮食产销合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是要深入推进依法管粮。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主体信用和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法制化,推进粮食质量管理规范化。三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储粮药库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和安全检查,确保储粮安全、生产安全。四是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来源:天津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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