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部署2016年粮食流通工作

2月29日,黑龙江省召开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6年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强调,各地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强化“九项措施”,扭住“一个总抓手”,坚决守住“两个底线”,实现“六个提升”,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措施,扭住和用好推动重点工作的总抓手。把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为推动粮食流通各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统领,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等各项保障措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给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粮食购销指导服务,坚决守住确保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卖粮持续增收的底线。要立足于今年粮食再获大丰收,针对仓容爆满、库存居高难下等实际情况,在抓好2015年度秋粮收购收尾工作的同时,采取非常举措,尽早作出有效安排,全面强化指导服务措施,破解收储能力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坚决守住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卖粮增收的底线。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总量达到200亿斤以上。

三是强化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措施,坚决守住防控风险和提高效益的底线。以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全面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防控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和违法违纪风险为底线,实行审计监督常态化,全面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创利能力。以市(地)为单位,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吨效益高于上年水平。

四是强化粮食加工产业发展措施,提升粮食精深加工能力。以启动实施“百强引领”工程为重点,全面完善和强化推进措施。制定实施全省粮食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出台促进粮食加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全省粮食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大项目建设,引进和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仓储、加工、物流”一体化经营。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政策扶持和行业运行监测和指导服务,提升粮食加工发展水平。粮食加工企业原粮消耗量达到480亿斤,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亿元以上。

五是强化仓储设施项目建设措施,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全面完成已下达的仓储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本收购期装上新粮。按期完成军粮供应企业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改造任务。做好2016年国家投资项目下达的前期准备工作。支持和规范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融资建仓,管控好与社会资本合作建仓融资风险。引导社会多元主体投资建仓,有效解决本地区收储矛盾。全年实现新增收储能力800亿斤。

六是强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措施,提升企业活力。围绕实施“百企提升”工程,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库”模式改革,加快形成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采取引进有实力大型企业、靠大联强等措施,推动跨区域联营联合,发展混合所有制区域性优势骨干企业。严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保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管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七是强化市场调控措施,提升稳市场保安全的能力。加强市场粮油盐有效供应,确保价格基本稳定。严格落实既定地方储备规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得动,用得上。加强统计、应急供应和市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启动行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认真抓好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工作。

八是强化依法治粮措施,提升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执行力。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优良发展环境。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深入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护农增收”重点推进行动,加强对粮食收购和调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库存检查,强化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理顺和健全省市县三级盐业行政监管体系。

九是强化组织领导措施,提升重点工作推进保障水平。加快转变思想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落实执行力和工作责任,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突出强化人才保障,全面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粮食流通事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来源:黑龙江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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