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商〔2016〕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粮食集团、重庆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重庆市粮油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化粮食行业人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兴粮”战略,推动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激励广大粮食行业职工“练本领、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国家粮食局决定联合有关部门于2016年10月举办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为了选拔优秀选手组队代表重庆参加全国决赛,市商委、市人力社保局拟定于2016年6月底至7月初开展第四届重庆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其中,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根据选手来源不同,分设企业组(粮油企业)和机构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凡在历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均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二、竞赛工种

竞赛分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工种。

三、竞赛内容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竞赛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命题,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考试内容。

四、竞赛时间

2016年6月下旬-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形式

竞赛由重庆粮食集团牵头,会同市粮油质检站和市粮油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县商务局负责在粮油企事业单位“练本领、比技能”基础上采取不同方式推荐至少2名及以上 (包括粮油保管员、检验员)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全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六、竞赛评选

对获得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十名选手,由市商委、市人力社保局授予“第四届重庆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报请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优胜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竞赛既是全市粮食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也是为全国第四届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推荐选拔优秀选手。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本辖区粮油企业(包括民营、外资企业)各工种优秀人才参加全市竞赛活动。

(二)全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市商委组织的集训,经过集训,然后挑选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三)竞赛实施方案(分工种)由重庆粮食集团牵头制定,于2016年5月底前报市商委发各区县组织参赛选手执行。

(四)各区县商务局请将企业和检验机构(沙坪坝区、万州区、永川区)各工种参赛选手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给市商委粮油调控管理处。

联系人:邓兴江,电话:63854536,18716717107,邮箱:dxj950@163.com,传真:63850751 ;赵吉龙,电话:63850751,13650533505。

附件:第四届重庆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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