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鹏宇同志来信的答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3年01月06日 【字号:

赵鹏宇同志:

您好!11月25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和粮食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安排,从2021年起,粮食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由原来政府部门组织技能鉴定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转变为由政府部门备案监管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目前,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评估、同意中国信息协会(备案号:S0023)、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备案号:S0024)和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备案号:S0025)三家单位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开展粮食行业相关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部分通过地方人社部门备案的单位,也可开展粮食行业相关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关信息可通过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查询。

关于“各省市涉粮企业是否只能参加本地机构开展的技能等级认定”相关问题,建议向当地人社厅咨询有关政策。

目前粮食行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范围包括仓储管理员-(粮油)仓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制米工、制油工、制粉工5个职业(工种)。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栏目查询。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