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
2020年11月05日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直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中国粮油学会,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粮食产后国家工程实验室,局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各省级粮食科研院所、粮油质检中心等科研单位,有关科技型企业:   

为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我们近期搭见了新的创新交流平台,通过“国家粮食技术转移中心信息平台”(http://gltt.whpu.edu.cn),面向全国征集先进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推动先进技术成果开放共享,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充分展现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最新科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是粮食储藏、营养健康、质量安全、粮油加工、现代物流、“智能粮食”及物资储备等领域,突出粮机装备研究开发,特别是信息化、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行业中的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二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服务于疫情防控、应急保供、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典型产品与成果;三是科技成果要可转化、可交易,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转化成熟度;已通过成果评价、鉴定等第三方认证,且不涉密,能公开发布;四是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纠纷等情况。

二、征集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通过推荐先进科技技术和创新应用案例,积极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更好地应用于行业领域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和涉及领域积极做好征集工作,从相关科技成果中筛选和梳理创新水平高、知识产权明晰、推广效应强、应用场景广的新技术新产品,加速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征集方式

请各单位自11月15日起登录“国家粮食技术转移中心信息平台”,自行注册并填报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如需批量填报信息,请联系平台工作人员批量录入。征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2月25日),第二阶段(2021年1月10日至3月20日)。同时,信息表(电子版请以“单位名称”+“表名称”命名)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发至我司邮箱,纸质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函报我司。

四、展示推广应用

我们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进行成果筛选,按专业领域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目录,并纳入成果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先进技术成果的汇集与共享机制;入选的成果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中可通过展板、视频播放和相关科技辅助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开展对接和转化应用服务,适时进行集中推介和宣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联 系 人:王旸、姚磊、管伟举、王旭

联系电话:010-64276052/53/54

传  真:010-64276049

电子邮箱:sci@lswz.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大街56号院220

平台联系人:丁子福

联系电话:027-63374890;13971353350。

附件:2021年度科技成果参展项目征集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0年11月3日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