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关于请报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典型经验材料的通知
2007年12月11日 【字号:
司便函检查[200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今年,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及时了解各地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学习和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请各省(区、市)在认真总结200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推荐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先进典型。推荐材料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工作。每省(区、市)推荐市、县经验材料2-3个,其中至少要有1个县级单位。各省(区、市)粮食局要对所推荐的材料严格把关。

  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纸质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永刚 刘铁宏

  电 话:010-63906825 63906804

  传 真:010-639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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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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