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便函检查[200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今年,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及时了解各地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学习和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请各省(区、市)在认真总结200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推荐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先进典型。推荐材料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工作。每省(区、市)推荐市、县经验材料2-3个,其中至少要有1个县级单位。各省(区、市)粮食局要对所推荐的材料严格把关。 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纸质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永刚 刘铁宏 电 话:010-63906825 63906804 传 真:010-6390682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804房间 邮 编:100038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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