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要求,为确保我省粮食公路运输通畅,省交通运输厅建立粮食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下发《关于建立粮食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粮食公路运输协调工作,采取措施,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粮食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及时做好冬季道路养护及除雪防滑工作,适情在粮食运输车辆途经收费站设置专用通道,确保道路运输通畅。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对合法装载的粮食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超限超载1吨以内的车辆,不扣、不卸、不罚,直接放行;对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超载车辆已按规定实施卸载、分载的,驾驶人员凭公安或交通部门的检查处罚票据全程通行,同一运次不得交叉、重复进行超载处罚;对未按规定卸载、分载的,按照规定卸载、分载,同一运次超限超载处理后,途中配载又出现超限超载的除外。运管机构要按照粮食运输相关部门需求,积极协调全省公路运输运力,保证粮食运输,必要时可协调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运力予以解决。 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交通部门对接沟通,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调度农民、粮食经纪人以及企业公路运输需求情况,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粮食公路运输顺畅。 来源:吉林省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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