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成果,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确保“六保”任务落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会同财政、农发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安排2020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 此次粮食库存检查以2020年4月30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检查时点,分为自查、复查、抽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7月底前结束。检查范围包括国家临时存储粮、各级地方储备粮以及被查企业自营商品粮。检查内容包括粮食数量和质量、储备粮管理及轮换、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等方面。同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大清查自查、普查、督查及国家抽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再核实、再确认,逐一落实问题整改情况。结合此次库存检查一并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职责落实情况和各类涉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此次检查要求由各盟市统一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压实承储企业的主体管理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疫情期间防范、严格执行库存检查工作纪律、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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