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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5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工作时间为8:00—17: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10-68979948 附件:1.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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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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