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标〔2024〕282号)有关要求,在有关粮食加工企业自愿申报、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遴选出58家企业为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化试点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至14日。 如对试点企业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传真:010-6897961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