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办标〔202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等法律政策关于推广应用粮油适度加工技术、完善适度加工标准的部署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开展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化试点工作。在有关粮油加工企业自愿申报,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为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化试点企业,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24家单位为指导单位,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请指导单位组织试点企业填报任务书(见附件2),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任务书一式三份邮寄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在为期三年的试点期内,指导单位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组织做好相关标准、政策解读,切实推动企业按计划推进试点工作。试点企业要积极采用适度加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研究制定适度加工企业标准,不断总结科学可行的适度加工实践,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粮油适度加工,助推节粮减损。 联系人:袁强、杨利飞 010-68979608/9587 附件:1.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化试点企业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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