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深入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管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和“大国储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工作的领导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粮食和储备法治建设”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指定书目和辅助读物,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多次听取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复议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督办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是否具备法治观念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考量;组织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年度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主题进行深入学习,并完成在线考试。印发局2023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举措和任务分工。 二、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法律制度体系 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粮食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对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标志着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里程碑意义。 抓紧研究起草国家储备安全法、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储备安全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持续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起草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做好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推动修订出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制修订《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局政府网站公布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积极支持指导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立法。截至2023年底,浙江、福建、广东、四川、贵州、新疆等6个省(区)出台粮食安全保障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天津、辽宁、江苏、江西、宁夏等29个省(区、市)出台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涉及粮食安全保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 制修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起草并推动发布《小麦》、《大豆》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并发布《稻米加工技术规程》等39项粮食标准,印发《国家物资储备标准体系》等16项物资储备行业标准。编译并发布《大米》等22项粮食领域国家标准外文版。推动我国提出的《动植物油脂中二噁英含量的测定》等5项国际标准立项,推进中俄食用油脂领域4项标准互认,深入开展大豆、小麦和小麦粉等粮食质量标准国际交流。 三、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执法 完善执法制度。制定物资库存检查相关办法,对检查的频次、范围、方式等进行规范。出台远程抽查指引等制度文件,明确各类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操作规范。出台粮食执法相关工作办法,着力压实执法督查工作责任。 扎实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持续纠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办一批重点案件。2023年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8001例,罚款1979.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0.82万元。强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组织召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和现场会,通报10起典型案件;面向社会公开通报近年来查处的8起粮食收购环节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稳步推进库存检查和粮食购销检查。创新形式,采用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组织开展中央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存检查。扎实开展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购销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口粮安全。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持作用。实现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监管信息化全覆盖。探索建立常态化视频查库机制,持续优化中央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系统,进一步拓展中央储备粮动态监管系统预警能力,提升信息化监管穿透力。发挥12325热线“前哨”作用,强化线索查办指导和督办工作,提升案件查办质效。2023年,热线共受理举报线索1163件,帮助兑现拖欠农民售粮款2500余万元,协调履约出库粮食7400余吨。 四、扎实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机关建设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内外监督。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和业务知识问答摘编,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行为;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18条,受理有效公开申请22件,办理中国政府网民留言13件、局长信箱647件,均按法定时限和程序要求办理。高质高效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86件。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渠道作用,全年接待群众来访22批61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4件,推动重点信访事项有效化解。 稳妥有序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依法稳妥有序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性审核。 五、深入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局内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依托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全程直播世界粮食日主会场活动,在线观看人数超过360万人次。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普法教育。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辅导报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贪污受贿案件开庭审理、廉洁文化书画展等活动,抓实抓细纪律和党性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系统培训总体规划,在监管能力素质提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新入职人员等相关培训中安排依法行政课程,切实增强广大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建设,深入实施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强化粮食监督和储备管理,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为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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