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管[200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计经委)、粮食厅(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达华监理公司,有关设计院: 为做好2000年和2001年两个200亿斤仓容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我局制定了《2000年和2001年两个200亿斤仓容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1年200亿斤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预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00年200亿斤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预验收和装粮压仓工作的通知》(国粮管[2001]89号)执行。
2000年和2001年两个200亿斤 仓容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和检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由基本建设阶段转入生产和使用阶段的重要标志。为搞好2000年和2001年两个200亿斤仓容国家储备粮库(以下简称"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竣工验收范围 凡2000年和2001年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建设的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均为本次验收范围。已经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调整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建设任务的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依据 经有权部门认可的项目确认文件和调整文件、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调整文件,开工报告(指批准的开工报告和办理开工手续的文件),土地使用证,施工图纸、设备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文件和资料,工程承包合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下达的项目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财政部有关文件(如:财政部《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财基字[2000]4号)、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建库方面现行的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三、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已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00年200亿斤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预验收和装粮压仓工作的通知》(国粮管[2001]89号)完成预验收。 (二)各种类型的仓房按有关要求进行压仓试验,且符合安全储运的质量要求。 (三)设备经负荷试车能够达到设计规模和生产质量要求。 (四)已按要求对工程预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完成竣工图。 (六)财务决算已全部通过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审查,以及审计部门的审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四、竣工验收工作分工 限上(总仓容1亿斤以上或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为限上项目)及限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均由省(区,市、公司)建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限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项目单位向主管的省(区,市、公司)建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实施。限上项目的竣工验收由省(区,市、公司等)建库管理部门向国家粮食局提出申请报告后实施。我局将派人参加限上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竣工验收的程序 (一)项目单位按验收权限向组织验收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①工程完成情况概述;②验收条件检查结果;③ 验收组织准备情况;④竣工验收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二)组成验收委员会。 验收委员会的主要组成单位有:国家和省级计划、粮食、财政、审计部门,当地计划、建委(规划)、财政、粮食、消防、质检、环保、安全生产、供水、供电、铁路等部门。 验收委员会的工作职能:验收委员会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听取有关单位的工程总结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评价,检查预验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整改;审查竣工财务决算;对已评定的工程等级进行认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再次限期整改;形成会议纪要和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三)在预定竣工验收会议前7天,将备审材料(资料目录见附件二)送达验收委员会成员。 (四)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五)签发《粮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三)。 (六)《粮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式签署后10日内,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国家粮食局报送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光盘,见附件四)一式三套。 (七)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权限进行正式批复。即限上项目由国家粮食局批复,限下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储粮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分别批复,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限下项目验收完成后,要由验收组织单位在10日内向国家粮食局上报验收报告,由国家粮食局复核确认。 六、竣工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成立验收委员会。 (二)项目单位做建设工作和压仓使用情况工作总结。 (三)监理单位做监理工作总结。 (四)设计单位做设计工作总结。 (五)施工单位做施工工作总结。 (六)项目单位做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总结。 (七)验收委员会检查被验工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 (八)项目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接受验收委员会的质询。 (九)验收委员会评议被验收项目。 (十)形成会议纪要,验收委员会成员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七、验收的时间要求 2000年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竣工验收应在2002年底前完成;2001年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竣工验收应在2003年6月30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储粮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建库办应做出规划,分期分批抓紧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国家粮食局报送竣工验收档案资料一式三套。 八、决算批复 项目按要求完成档案资料上报,并经财政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国家粮食局将对项目的财务决算进行最终批复,并拨付工程尾款。项目单位依据批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资产登记有关工作。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附件:(全部下载) 1.国家储备粮库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竣工验收备审资料目录 3.国家储备粮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4.上报国家粮食局的文字资料目录 5.上报国家粮食局的光盘资料目录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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