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按照“粮安工程”相关工作安排,为改善我国“危仓老库”仓储条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研究编制了《修复“危仓老库”实施规划(2013-2017年,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文件请从国家粮食局网站“设施建设”下载)。请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结合本规划基本框架,认真编制本省(区、市)实施规划(方案),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及实施规划(方案)报送我司。同时,请积极加强与本省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做好“危仓老库”修复前期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10-63906941、63906948,传真:010-63906934 附件:修复“危仓老库”实施规划(2013-2017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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