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类设备供货商: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认真解决国家储备粮库项目拖欠工程设备款问题的通知》(国粮管[2004]23号)的精神,为妥善解决一类设备欠款的问题,请各一类设备供货商将收到货款情况汇总后报我司。汇总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一类设备的范围:500亿斤项目一类设备范围为:国家统一招标确定的入围的设备;2000年及2001年200亿斤项目一类设备范围为:国家统一组织招标的设备。 二、汇总截止日期为2004年4月15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处理。 三、各供货商必须认真填报,确保数字真实准确,对于各企业上报的数字,我司将与项目单位核实。如发现一个项目数据有误,则不再对该供货商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处理。 四、填好的表格经核实、盖章后以两种方式上报我司: 1、正式文件以邮寄方式寄到国家粮食局行政管理司设施处;电子文档发送到ssc@chinagrain.gov.cn。 2、《一类设备欠款调查表》样版及《填表说明》请在国家粮食局网站http://www.lswz.gov.cn上下载或浏览,表格结构不得改动。 国家粮食局管理司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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