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便函管理[2003] 90号
各省(区、市、公司)计委、粮食局: 为做好烘干机等11种国家储备粮库项目重点设备的后评价工作,我们随函发给你们有关设备的"函调表",请你们会同在三批国储库建设中凡包含附表中设备的有关粮库真实、认真填写,并请你们收齐汇总后,于2003年4月30日以前报国家粮食局行政管理司。同时,请各省(区、市)每类设备均推荐一个使用较好项目一并上报。 联系人:管锦桃 电话:010-63906976 传真:010-63906934 附件:1、烘干机等11种国家储备粮库项目重点设备"函调表" (1)打包机后评价函调表 (2)烘干机后评价函调表 (3)粮情测控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4)散粮进出仓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5)工艺设备使用情况后评价函调表 (6)计算机和管理信息系统后评价函调表一 (7)计算机和管理信息系统后评价函调表二 (8)环流熏蒸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9)机械通风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10)谷物冷却机后评价函调表 (11)吸粮机后评价函调表 (12)初清筛后评价函调表 (13)扒谷机后评价函调表 2、各类设备推荐项目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