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填报国家储备粮库项目重点设备后评价“函调表”的通知
2003年03月27日 【字号:

司便函管理[2003] 90号

各省(区、市、公司)计委、粮食局:
  为做好烘干机等11种国家储备粮库项目重点设备的后评价工作,我们随函发给你们有关设备的"函调表",请你们会同在三批国储库建设中凡包含附表中设备的有关粮库真实、认真填写,并请你们收齐汇总后,于2003年4月30日以前报国家粮食局行政管理司。同时,请各省(区、市)每类设备均推荐一个使用较好项目一并上报。
  联系人:管锦桃   电话:010-63906976
  传真:010-63906934
  附件:1、烘干机等11种国家储备粮库项目重点设备"函调表"
     (1)打包机后评价函调表
     (2)烘干机后评价函调表
     (3)粮情测控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4)散粮进出仓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5)工艺设备使用情况后评价函调表
     (6)计算机和管理信息系统后评价函调表一
     (7)计算机和管理信息系统后评价函调表二
     (8)环流熏蒸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9)机械通风系统后评价函调表
     (10)谷物冷却机后评价函调表
     (11)吸粮机后评价函调表
     (12)初清筛后评价函调表
     (13)扒谷机后评价函调表
     2、各类设备推荐项目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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