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川、广东、宁夏、辽宁、山东、陕西、江西、湖南等省(自治区)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今年初,我们曾发函要求上报竣工财务决算,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未报送竣工财务决算资料(详见附件),为加快我局国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进度,请你们通知并督促各有关项目单位,按国家粮食局《2000年和2001年两个200亿斤国家储备粮库竣工验收办法》(国粮管[2002]71号)的有关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我们。 联系人:高玉柱 电话:(010)63906941 传真:(010)63906934 竣工财务决算电子报表请发到 ssc@chinagrain.gov.cn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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