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粮食仓储机械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05年09月15日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1998年以来,国家先后为新建的三批粮库配备了大量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装卸、清理、计量、品质检验等设备,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粮情检测等新技术、新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进一步提高粮库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使操作人员、技术和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设备原理和操作技能,充分发挥设备的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面向全国粮食行业举办培训班计划表的通知》(国粮办人[2005]13号)精神,我局拟于2005年9月份分别在辽宁大连市、安徽省合肥市举办两期粮食仓储机械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主要粮食仓储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技术,具体包括:输送设备、清理设备、装卸设备、计量设备、散粮进出仓系统、烘干系统以及粮情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
      (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和《粮食仓库机电设备安装技术规程》(LS 1207-2005)。
      (三)粮食现代物流关键技术与信息管理。 
  二、培训对象
  针对三批粮库建设项目中目前反映问题较多的粮库机械设备操作和管理问题,培训对象主要为粮库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其中,第一批培训对象主要是中储粮总公司以及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各省(区、市)国债粮库项目的设备操作及管理人员;第二批培训对象主要是中谷集团以及华中、华南、西南地区各省(区、市)国债粮库项目的设备操作及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工作分批进行,第一批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第二批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班由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负责承办,并收取适当的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有关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中谷集团于2005年9月12日前将培训人员单位、姓名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中国粮研究培训中心。 
   联系人:郭曙光 沈红
  电话:010—66094165、66094376
  传真:010—66094382
  E-mail: pxch4165@sina.vip.com
   
    附件:粮食仓储机械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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