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7月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及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1078131661@qq.com,同时将签字版传真至0431-85575113。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7月6日17时前传真至0431-85575113并发送扫描件至107813166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邮寄材料 请考生于7月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其他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资料、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报考时填报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资料以及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情况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二)现场资格复审 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在面试报到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准时报到。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2年7月17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8:30入闱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入闱封闭管理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5层圆形会议室,从正门进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7007号。可乘轻轨3号线在孟家屯站下,出站后往南走100米到南湖大路,再沿南湖大路往东走700米即到;也可乘G20路或267路到浑江街站下车西行9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7月1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体检前提交1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本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吉祥码”绿码及通信行程卡等信息。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N95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进行现场核酸自测并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建议考生提前联系长春市疫情防控部门咨询来长政策,并主动向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落实到长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管控要求,如因瞒报、谎报或应隔离、健康监测但本人未完成隔离、健康监测要求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0431-85575113(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 |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