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7月20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传真至0971-613650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qhgcrs@126.com。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战略物资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详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传真和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7月20日18时前传真至0971-6136505或发送扫描件至qhgcrs@126.com,并打电话到0971-6137740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考生于7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主)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0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人事处或扫描资料发送至qhgcrs@126.com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也可于考察阶段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考生于7月23日17时前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0号)3层308号房间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2年7月24日上午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1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侯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3层308号房间。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0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7月25日进行,请被通知参加体检考生于当天上午8: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费用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承担。考生应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本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7天行程卡、健康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截图,应打印并本人签名。 (二)省外入宁考生,应提前抵达西宁,在所居住社区、酒店或面试所在社区出示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按照所在社区相关要求做好防疫。 (三)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被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密接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间内者,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暂不参加本次面试,另行安排。 (四)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到候考室报到,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口罩、消毒液由组织单位统一提供),并在面试签到表上签到、抽签,未通过现场防疫检测或身份核验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另行安排。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71-6137740 传真:0971-6136505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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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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