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2025年05月30日 【字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进入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6月1日24:00前填写《确认参加面试说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以“×××(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处××岗位面试”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一三六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nmcb136bgs@126.com(联系电话:0474-8390555);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一七〇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nmcb170bgs@163.com(联系电话:0474-3253630);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nmgcbj836@163.com(联系电话:0471-3963192);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说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属单位指定邮箱。

三、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6月6日上午9:00-12:00和14:00-17:00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复印件将由我单位留存: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简历(详见附件4,需插入电子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对学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5);

(五)社会招聘人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证明;

(六)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详见附件6),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详见附件7);

(七)所报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提供有关证明(详见附件8);

(八)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同时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5年6月7日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三)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最低分数线设置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选,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报有关单位;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面试不提供停车场地,为避免造成考点门口交通拥堵,影响考生有序进入考点,建议不要开车前往考点,送考及陪考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生交通、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471-690524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说明
          3.放弃面试资格说明
          4.考试报名简历
          5.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6.同意报考证明
          7.离职证明
          8.党员身份证明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
2025年5月30日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