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
关于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第四届粮食储运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豫粮文〔2009〕38号

各省辖市粮食局、财贸工会,省粮食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项目(工种)的通知》(豫劳竞办〔2009〕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粮食储运干部职工的整体业务素质,适应当前粮食工作需要,确保储粮安全,经研究决定,2009年在全省粮食系统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中开展“学知识、钻业务,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储粮安全”为主题的粮食储运业务技能竞赛(业务知识竞赛和具体业务技术操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通过开展粮食储运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储运干部职工学知识、钻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全省粮食储运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确保全省库存粮食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赛对象:全省粮食储运系统的全体在职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

  三、竞赛内容:业务知识竞赛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以国家粮食局人事司组织编写的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为主。具体业务实际操作按粮食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标准进行。

  四、参赛时间与组织形式:2009年9月底前,完成对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业务骨干培训工作。10月份,由各县(市、区)粮食局按竞赛要求组织人员学习,并以县为单位进行命题考试和具体业务操作,选拔参赛选手,组队参加由各省辖市粮食局、财贸工会组织的竞赛考试。11月份,由各省辖市粮食局、财贸工会按竞赛要求组织人员集训,选拔8名(粮油保管员4名,粮油质量检验员4名,至少有1名粮油保管员和1名粮油质量检验员出自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选手,组成省辖市代表队,参加全省粮食储运技能竞赛;省粮食局直属储粮单位各选拔4名(粮油保管员2名、粮油质量检验员2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指定出自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的1名粮油保管员和1名粮油质量检验员代表所在单位参加争夺“工人先锋号”比赛。12月中旬,省粮食局、财贸工会组织全省粮食储运业务技能竞赛。

  五、表彰奖励办法:这次全省粮食储运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结束后,省粮食局、财贸工会将根据各省辖市参赛选手的总成绩排出名次,省粮食局直属储粮单位单独排出名次,以此作为检验各地各单位粮食储运工作整体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总成绩进入前6名的省辖市粮食局和前2名的省局直属储粮单位,通报表彰并颁发竞赛奖杯;同时,对获得竞赛优秀成绩的选手进行单项表彰:

  (一)对获得每个工种比赛第1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经省总工会批准后颁发奖章和证书。

  (二)对获得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比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章。对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给予晋升高级工、技师资格待遇。

  (三)对获得每个工种比赛前40名的选手,由省粮食局和省财贸工会授予“河南省粮食优秀粮油保管员”、“ 河南省粮食优秀粮油质量检验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对获得团体比赛前3名的独立法人企业,由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

  (五)鉴于其余参赛选手是经各级竞赛层层选拔产生的,均是我省粮食储运系统的业务骨干和技术尖子,省粮食局和省财贸工会将颁发参赛荣誉证书。

  (六)对这次大赛组织工作比较好的省辖市,省粮食局还要评出2至3名优秀组织奖,通报表彰并颁发奖杯。

  (七)获奖选手的所在市、县、单位也要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六、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竞赛活动做到公正、公平,达到预期目的,成立以省粮食局副局长李国范为主任,省粮食局储运处处长王玉琪、省财贸工会主任李国华,省粮食局有关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河南省粮食储运业务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届时还要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考评委员会,对这次竞赛活动进行指导和评定。

  七、工作要求:各省辖市粮食局、财贸工会和省局直属储粮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好本地本单位开展这次竞赛活动的具体计划与措施,确保这次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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