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事教育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根据工作安排,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第四届竞赛)决赛将于2016年10月底或11月初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经研究,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各组别选手参赛资格条件如下: (一)职工组 凡从事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食行业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为体现群众参与的原则,凡在往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均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第四届竞赛。 (二)学生组 中职、高职院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高职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中职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二、参赛方式 各省(区、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限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支代表队包括1名领队、1名联络员、3名粮油保管员职工组选手、3名粮油质量检验员职工组选手(机构组1人、企业组2人)、若干名学生组选手(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方向选手均不超过2人)。每名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一个组别的竞赛。 其中,领队和联络员原则上应分别由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事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整理汇总下列报名材料,于2016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报名,同时报送电子版。 (一)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组队参赛报名函; (二)参赛选手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6张(红色底版,背面注明:代表队名称、参赛职业和选手姓名); (三)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四)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职工组)(附件2,一式两份); (五)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学生组)(附件3,一式两份)。 (六)证明材料 1.参赛选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参赛选手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旁证材料; 3.学生选手还需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录检表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代表队在报名同时,提供每名参赛选手的个人简介(不超过500字,主要体现该选手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和2张反映其工作(学习)情况的照片(图片精度300dpi,长边不少于2000pix),均为电子版。 (二)有关表格可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http://www.lswz.gov.cn)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专栏内查询下载。 (三)如有竞赛观摩人员,请提前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小可 潘阳 联系电话:010-66094381 66094395 电子邮箱:ls_jdzx@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801
附件:1.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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