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和平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关心。现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县级‘粮食质检站’”相关职能、机构、编制的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相关规定,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事项,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负责。因此,相关问题建议您按规定和程序反映,争取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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