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同志: 您好!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粮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问题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第九条规定,粮库的选址与建设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使用药物熏蒸的粮库,熏蒸作业的粮仓至居住区的最小防护距离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及《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1212等有关规定执行”。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6.3.4.2规定,“熏蒸作业时,从开始施药到处理完残渣残液期间,要在粮仓四周设立警戒线,采用磷化氢或其他熏蒸剂熏蒸时,警戒线距离熏蒸仓房至少20米;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阻止非操作人员以及畜禽靠近”。 二、关于惰性粉高岭土代替磷化氢熏蒸的问题 储粮化学药剂按其防治对象分为熏蒸剂、防护剂、防霉剂以及空仓与器材杀虫剂。目前,粮食行业主流应用的熏蒸剂是磷化铝。惰性粉高岭土属防护剂。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