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国荣同志来信的答复
2020年09月08日 【字号:

秦国荣同志:

您在我局政府网站的局长信箱中关于“饲料用粮标准”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标准《小麦》(GB1351-2008)5.2.2规定,饲料用小麦按GB13078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标准《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17)规定,植物性饲料原料镉的限量要求为≤1mg/kg。

感谢您对粮食标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2020年8月13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