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荣同志:
您在我局政府网站的局长信箱中关于“饲料用粮标准”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标准《小麦》(GB1351-2008)5.2.2规定,饲料用小麦按GB13078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标准《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17)规定,植物性饲料原料镉的限量要求为≤1mg/kg。
感谢您对粮食标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