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河舟同志来信的答复(小麦粉国家标准)
2022年05月27日 【字号:

黄河舟同志:

您好!5月5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关于新版小麦粉国家标准实施日期的问题咨询”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1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发布日期与实施日期之间应当留出合理时间作为标准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相关方可开展标准试行有关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小麦粉》(GB/T 1355-2021)国家标准发布后,小麦粉加工企业可以执行新版标准。但要提醒的是,由于新版《小麦粉》国家标准更改了小麦粉类别及其质量指标要求,企业如果在产品包装上将新版标准作为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要符合新版规定,且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具体可咨询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感谢您对粮食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2022年5月24日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