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福永同志: 您好!5月23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敌敌畏防虫”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国粮储〔2016〕234号)第一章表1“空仓杀虫药剂及用量”规定空仓杀虫时敌敌畏的用量为0.1-0.2g/m³,同时规定“敌敌畏仅用于空仓和环境杀虫,严禁喷施或落入储粮中”。 夏季储粮,建议通过控制温度、熏蒸气调、加强防护等方式防治害虫。详见《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第五章“虫霉防治”,另可查阅《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 29890-2013)“9.2 害虫与螨类的控制”。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此件公开发布)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