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小明同志:
您好!6月27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自然损耗核销”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第5号)第二十一条和附件2规定了粮油储存损耗的解释、处理方法及自然损耗定额。来信所提粮食轮换出库销售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损耗的处置核销。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