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芮小明同志来信的答复(自然损耗核销)
2022年07月11日 【字号:

芮小明同志:

您好!6月27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自然损耗核销”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第5号)第二十一条和附件2规定了粮油储存损耗的解释、处理方法及自然损耗定额。来信所提粮食轮换出库销售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损耗的处置核销。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