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倩同志:
您好!9月20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承储企业超限装粮”相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高大平房仓设计仓容为小麦标准容重下的计算数值,作为储量参考。小麦容重不超过800g/L,实际装载按不超设计装粮线把握。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