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军同志: 您好!2023年4月24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关于磷化铝空罐处理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具体操作可参照《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LS/T1201-2020)中“14 磷化铝残渣处理”的相关规定,“无害化处理可采用水法处理,处理时应在远离非作业人群、通风良好的场所。每次将小于2kg的磷化铝残渣放入专门设置的桶、盆或水泥池中,加入3倍~5倍重量的热开水,辅以搅拌,使其快速分解为无害物质(少量氢氧化铝),之后按一般液体废物处理;或采取专门的磷化铝残渣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储备司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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