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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业部1991年9月17日以(91)商储(粮)字第284号发布的《“四无粮仓”和“四无油罐”评定办法》,原国家粮食储备局1994年3月8日以国粮储〔1994〕35号发布的《〈“四无粮仓”和“四无油罐”评定办法〉的补充规定》,原国家粮食储备局1994年3月7日以国粮储〔1994〕34号发布的《国家粮油库存管理人员离任交接粮油库存暂行规定》3件文件已经失效。原国家粮食局2013年5月6日印发的《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四无粮仓”活动的通知》(国粮展〔2013〕102号)文件,主要用来部署阶段性的工作,不属于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四无粮仓”是上世纪50年代基层粮食职工在当时条件下总结出来的储粮管理经验,是粮食行业创业、创新、节俭、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继续传承和弘扬“四无粮仓”精神,推广应用科学储粮技术,不断提升安全储粮水平。2017年2月22日,《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培训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39号),明确要求“建立粮油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每年在春夏交替、秋冬交替时期组织开展粮油安全大检查……每年将不再就大检查另行发文”。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四无粮仓”评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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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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