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发〔2020〕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妇联: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0〕210号)安排,现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等67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是广泛开展爱粮节粮、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有关基地要按照《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0〕145号),认真履行基地职责,积极承接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相关社会实践、合作交流、主题宣讲等工作任务;根据本单位地域、行业、职能等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面向家庭、学生、职工等不同群体,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 国家有关部门单位鼓励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职责作用,不断放大基地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定期对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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