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021年11月02日 【字号:

为组织开展好云南省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1〕167号)要求,结合云南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10月16日):行动造就未来。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

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10月16日所在周):发展粮食产业 助力乡村振兴。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粮食发展与安全格局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据报道,全球范围内仍有30亿人不能保障健康膳食,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种粮农民粮食滞销,城市居民贫困激增,亿万民众需要紧急粮食援助。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继续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我们要立足云南、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加快建设与我国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推动形成粮食兴、产业旺、经济强的良性循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通过高质量举办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新闻媒体加强爱粮节粮宣传,强化全社会对粮食安全形势的认识,引导消费者积极调整膳食结构,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减缓气候变化,为共同推动农业粮食体系转型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主会场主办单位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妇联

(二)主会场联合主办单位

昆明市人民政府

(三)主会场承办单位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活动内容

1.现场宣传活动。世界粮食日当天(10月16日),由省粮食和储备局等省级有关部门联合昆明市开展云南省主会场活动,主会场活动方案由昆明市拟定后报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届时将邀请省内主流媒体到现场进行专题报道,并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视频等新兴媒体,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州(市)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分会场。突出各地特点特色,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活动内容,创新开展好本地区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

2.确定和推荐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确定发布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工作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国家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推荐和云南省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确定工作。各州(市)、直属各单位要积极向省粮食和储备局推荐信息真实、资质优良的参评对象,我们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从中评选出省级基地,并择优向国家推荐参评国家级基地。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推荐、管理等要求严格按照《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3.各单位自主宣传。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粮节粮系列主题宣教活动,包括主题作品征集、光盘行动、浪费现象随手拍、粮食安全微课堂、反食品浪费学习实践等活动。已命名的国家、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要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宣传粮食文化、行业优良传统、发展成就等内容,积极向社会公众普及爱粮节粮、营养健康知识,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

4.其他宣传活动。目前,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海报及相关宣传素材正在设计中,待正式发布后将投放省内各大媒体、平台,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宣传预热。围绕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有力的总基调,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深度宣传我省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确保达到凝共识、稳预期、增信心、聚民心的宣传效果,推动粮食安全观深入人心,激励和动员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省各级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要密切合作,紧扣本次活动主题,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确保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传播优势,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合理把握时间进度。在本方案印发后,主会场活动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起草主会场活动方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州(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当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活动策划、宣传品印制等前期工作。请各州(市)于10月2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活动现场图片、视频材料等反馈省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合理确定活动开展方式,严防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应急医疗、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各项服务保障安排,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作风、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又要坚持勤俭节约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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