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人力资源部,各垂直管理局人事处: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大力推进人才兴粮兴储,加快培养造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国粮办人规〔2021〕2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选拔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以下简称“技能大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申报人员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长期奋战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生产一线,热爱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践行工匠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坚守诚信底线,身体健康。 申报人员应从事本职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所在单位支持其牵头成立工作室,并在工作中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一)刻苦钻研本职业(岗位)技术技能,具备同行公认的绝技绝活; (二)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创造,“小发明”“小创造”“小改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能够有效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问题、较快地熟悉掌握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四)在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产品质量通病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五)在传授技艺、培养人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工作室的基本要求: (一)能够由入选人员牵头,组建不少于3人的技术技能创新团队; (二)具有明确的技术攻关、技能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预期能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本单位能够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条件,以及相应的资金支持; (四)本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备完善的技能人才管理制度和培养措施。 二、推荐名额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拟选拔产生不超过20名技能大师。 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及垂直管理局作为归口推荐单位。每个归口推荐单位可推荐不超过5名技能大师候选人,原则上相同职业不超过2名。 三、推荐程序 各归口推荐单位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技能大师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选拔产生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需同步申报技能大师和工作室项目),经审核同意,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归口推荐单位申报。 归口推荐单位受理申报后,应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组织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初评,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和程序要求,择优向我局推荐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 请各归口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 (一)推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技能大师申报、初评、公示等情况;推荐人选排序,每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及其工作室项目的经济社会价值;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二)《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三)《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材料一、二、三的电子版(刻录成数据光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技能大师推荐申报工作。各归口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关键领域,注重面向基层一线、重点岗位,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切实保证推荐人选质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严格审核其思想政治表现,并对其业绩、成果和贡献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归口推荐单位按照《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储备。 (三)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入选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技能大师。 联系人:史俊文 曲贵强 联系电话:010-68979365 6897936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 邮政编码:100834 附件:1.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 2021年10月28日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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