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 中国科协关于
举办2016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科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食产后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粮食及食品类高校和职业学院: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五项政策措施,切实把“科技兴粮”战略落到实处,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第十一届粮食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 “首届全国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推介活动” ,组织粮食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科技人才开展“科企对接”活动,有效推进成果对接、机构对接、人才对接,为粮食行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新路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 这次活动的主题是 加快粮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活动的目的是集聚全国科技资源,服务粮食企业创新和发展,推动科技与粮食产业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在粮食行业的转化,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撑。活动将秉承“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发展”的宗旨,努力做到“服务至上、务求实效”。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粮食局、中国科协。 承办单位:湖北省粮食局、武汉轻工大学。 协办单位:中国粮油学会、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中国营养学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中储粮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湖北省技术交易所。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7-18日。 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开展粮食科技创新成果供需对接。 组织科研机构现场展示宣传先进、实用、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粮食仓储、物流、质量安全与检测和粮油加工与营养、深加工与副产物转化、信息化等科技成果,并运用多媒体等方式进行现场推介,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粮食企业转让科技成果。(二)开展科研机构与粮食企业对接。 在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难题及科技需求和可面向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基础上,组织有技术需求的粮食企业与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院校、科技型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合作、产品合作、品牌合作等,鼓励以技术、冠名等无形资产和研发设施等作价入股,或采取委托研发等有偿服务方式合作。(三)开展科技人才与粮食企业对接。 开展粮食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与有需求的企业对接,通过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自愿报名、单位同意、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一批符合条件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专家,入选“粮食产业科技专家库”;粮食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有针对性地选择,通过对接洽谈,聘请到本企业任技术顾问、首席科学家、总工、研发部主任等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创新活动。除以上“三个对接”外,配合供需对接交流,邀请粮食行业资深专家作国内外粮食科技发展趋势的主题报告,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粮食行业贯彻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具体措施,国家粮食局规划财务司介绍行业信息化与智能粮库建设政策。邀请院士主讲粮食科技大讲堂。 活动形式包括:粮食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组织专题推介交流会,请重点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推介最新科技成果、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请企业发布项目合作需求。以《粮食科技成果、科研机构、科技人才汇编》《粮食企业技术难题及科技需求汇编》等形式编辑印发中国粮油学会推荐的相关科技成果与需求等,通过网络、多媒体等促进供需双方互通信息,增进了解,达成合作。组织多种方式的对接交流、洽谈活动。 五、活动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1名,负责科技工作的处长1名;有合作需求的全国粮食仓储及物流,粮油、食品、深加工与转化、饲料加工,粮机装备等企业负责人或主管研发的副总(每家企业1-3人);粮食行业院士和资深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等;涉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粮食产后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科研处长;粮食公益科研专项、粮食储运监管物联网示范工程、高技术产业化等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展参加活动人员除邀请院士和专家嘉宾外,食宿由各参加单位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落实全国科技活动周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切实把“科技兴粮”战略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省级粮食局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突破口,广泛征集本区域粮食企业技术难题及科技需求、科技成果(包括科技人才和团队),在此基础上组织10-20家有对接合作需求的重点企业参加本次现场推介洽谈活动。 (二)活动的筹备、组织等各项工作都要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满足粮食企业科技需求展开,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办好事的原则办好活动。以服务企业、服务科研院所和高校、服务行业为目的,不给参加活动的各方增加负担。 (三)湖北省粮食局、武汉轻工大学负责承办此次转化对接推介活动,提供展示和对接等必要的条件,做好交通、接待等相关服务工作。中国粮油学会、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中国营养学会、中国淀粉协会、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中储粮成都所、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等协办单位,要根据要求协助做好相关筹备和组织工作,带头推介组织最新科技成果、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参与转化对接洽谈活动。 (四)各参加单位要做好成果展示设计、展品准备等工作。展示要力求“实用、简约、易懂、明快”,体现科技理念,活动提供标准展位为2*3米,展板(0.9*1.2米)由各单位自行制作。可采用实物、模型、样机、多媒体、影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各单位参加展示的成果、发布推介的成果等,要符合先进适用、经济节约、安全可靠、依法合规及行业公认的原则,活动之前由中国粮油学会组织专家对所报科技成果进行评审遴选,确保让好企业、好成果参加对接。 (五)为提高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效率,国家粮食局将提前组织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及团队与有需求的企业预对接,达成初步合作或签约意向,并在现有基础上建立“粮食产业科技人才库”。在局政府网站开设“2016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推介活动专栏”,宣传报道相关活动信息。 (六)各单位在组织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和安全。 (七)请参加本次转化对接推介活动的各单位和代表分别于4月27日前和4月29日前将报送《企业技术难题及科技需求征集表》《面向企业转化的粮食科技成果、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征集表》,以及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回执表》报活动筹备组(国家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司)。 (八)请有关参展单位于5月5日前将科技成果展板效果图电子版报活动筹备组,并做好14-16日现场展示布展的相关准备工作。活动筹备组定于5月16日下午3点召开预备会,请各参展科研院校、企业等单位的处长联络员参加。 (九)联系单位与方式 国家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司科技处 联 系 人:管伟举 庄 坤 段章群 张成志 武汉轻工大学产学研合作与成果处 联 系 人:胡中泽 郭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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